全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9]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19﹞12号)及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参见《4556银河国际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二、奖励标准
表1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置
类别 | 等级 | 百分比 | 额度(万元/学年) |
硕士研究生 | 一等 | 10% | 0.4 |
二等 | 20% | 0.2 |
博士研究生 | 一等 | 10% | 0.6 |
二等 | 20% | 0.3 |
三、评审程序
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我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参评博士研究生根据《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报书》(附件1)内容,结合自身学术成果和奖励情况整理材料并集结成册(纸质版),封面需标明姓名和专业。同时填写《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2),将以上两类材料于2023年10月7日12:00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3017室)。汇总表电子版于2023年10月7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whuwyyg@126.com,文档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专业+博士科研成果及奖励汇总表”。
(二)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成立班级评审小组,研究生辅导员担任工作小组组长,班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委及同学任小组成员。班级评审小组负责对各项材料以及分数进行复核(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且有效)。
(三)参评硕士研究生根据《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附件3)进行自评,填写《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自评表》(附件4)并按要求将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和其它证明附于其后,将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7日12:00前交至各班级评审小组。班级评审小组对各项材料以及分数进行复核后,以班为单位公示不少于2日后,于2023年10月9日12:00前交各系部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四)各系部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硕士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审核有效申报材料并核算硕士研究生个人得分,按硕士研究生分数高低确定优秀学业奖学金名单及等次,将评定结果签字后于2023年10月12日12:00前将报送至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五)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各系部报送的推荐名单,以及博士研究生申报名单,提交至院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公示。
(六)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同学需在2023年10月24日前,在“智慧研工”系统中先完成个人科研成果和荣誉奖项上报(“信息门户”→“智慧研工”→“我的服务/全部服务”→“个人科研成果及荣誉奖项上报”),再进行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信息门户”→“智慧研工”→“服务大厅”→“评奖评优”→“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辅导员、分管领导分别在“智慧研工”系统中进行审核,确定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报书.docx
附件2:博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汇总表.doc
附件3: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doc
附件4: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申请自评表.doc
附件5:4556银河国际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4556银河国际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