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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4556银河国际推荐免试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2021-07-22 来源: 浏览量:

为规范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程序,确保选拔和推荐德、智、体全面发展、科研创新能力突出的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根据《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2022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1]69号)和武汉大学本科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4556银河国际推荐免试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一、推免政策

1、推免对象:4556银河国际2022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4、成绩优秀,重修后无课程不及格情况。本科前三年所有应修学分全部修满,无缺学分情况,学历审核状态为通过。绩点排名应位列本专业保研绩点排名前50%以内(若排名前50%以内者放弃资格导致推荐指标不能完成的,经相关系同意后方可依次递补。体育特长生不要求绩点在前50%)。

5、英语类(含英语、翻译)学生需通过国家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7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

6、日、俄、德、法、西小语种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7、有转专业、休复学情况的学生,符合推免条件的,可随本专业本年级申请推免。

8、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按照本推免细则,与本专业本年级学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二、推免程序

1、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分管副院长、副书记和各系部教学主任、本科办主任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推免工作小组,组员包括教学秘书和辅导员。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3006本科办)提交推免申请,并附上相关加分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

3、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审查申请人资格和统计申请人综合评分,提出排名;

4、学院推荐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推免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后上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推免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学校本科生院。

5、公示结束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完成登录和报名工作;

三、评分办法

1、综合评分=学习成绩分*90% (体育专业类为80%)+学术活动分(或体育专业活动分或艺术专业活动分)。综合评分实行百分制。其中:学习成绩分=(GPA/4)*100(不包括体育、军事理论和形势与政策,公共选修课程成绩),且所有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2、学生可从学术活动评分、艺术专业活动评分、体育专业活动评分中任选一类参与评分,不能三项类同时加分。

3、选择学术活动评分的学生,其学术活动加分包括发表论文加分、学科竞赛加分和发明专利加分三个方面,总分不超过10分。各项目加分标准如下:

(1)发表论文加分:

仅限在南大核心(C刊)、南大核心扩展(C扩)、和北大核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刊)及以上水平期刊的学术论文,最多只计算3篇代表作分数,限第一作者或共一作者。加分标准见表1。

1发表论文加分

期刊类型

加分

武汉大学人文社科奖励期刊、重要期刊

10分/篇

南大核心(C刊)

5分/篇

南大核心扩展(C扩)

3分/篇

北大核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刊)

2分/篇

(2)学科竞赛加分:

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奖。学科竞赛分为A、B、C三种类型。具体竞赛项目和相应加分标准见表2、表3、表4和表5。如所获奖项名称不在表格所列范围之内,加分标准由学院推免审核领导小组根据赛事级别、奖项内容等参照相应等级加分;不在表2所列科目范围内的竞赛项目不能加分。

2学科竞赛类型

级别

学科竞赛

A类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B类

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项目和学校立项的国际赛事

C类

学校立项的其他赛事(即武汉大学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可参照学校本科生院主页通知https://uc.whu.edu.cn/info/1039/11079.htm)

3A类赛事加分

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10

2

1

2—4

二等奖(银奖)

8

1.8

0.8

5—8

三等奖(铜奖)

6

1.5

0.5

备注:

1.“挑战杯”大学生竞赛的校赛名称为武汉大学“自强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3.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4B类赛事加分

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4

1.5

0.7

2—4

二等奖(银奖)

3

1.2

0.6

5—8

三等奖(铜奖)

2

1

0.5

备注:

1.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2.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5C类赛事加分

名次

获奖等级

国赛

省赛

校赛

1

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2

1

0.5

2—4

二等奖(银奖)

1.8

0.8

0.4

5—8

三等奖(铜奖)

1.5

0.6

0.3

备注:

1.参与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2.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等级比赛均获奖,按照最高等级加分,不重复加分。

(3)发明专利加分:

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武汉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限三项(3分/项)。

4、经艺术教育中心认定的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包括以高水平艺术团身份招录的学生和艺术特长生),按学习成绩分占90%、艺术专业活动加分占10%的原则计算申请人综合评分;经体育部认定的体育特长生(包括以高水平运动队身份招录的学生和体育特长生),按学习成绩分占80%、体育专业活动加分占20%的原则计算申请人综合评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及全国大学生体育单项赛事(非阳光组) 比赛获得前八名,其20%的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达到学校基本条件即可申请,具体赛事种类和单项种类由体育部认定。

(2)代表武汉大学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其10%的专业活动得分按满分计算;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其专业活动得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60%;在国家级、省级、校级活动中参演,其专业活动得分不超过专业活动满分的30%;比赛、演出的种类由艺术教育中心认定。

(3)艺术和体育加分细则由武汉大学艺术教育中心及武汉大学体育部分别制定。

四、时间安排(此为初定时间,以学校下达时间为准)

1、学院6月30日公布修订后的《外语学院推荐免试2022年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2、9月6日—8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科办(3006室)提交推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9月9—10日推免小组审核推免资格,计算各类加分。

4、9月13日提出推免候选人名单,报院务会审核后学院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5、9月27日将公示后的学生名单录入系统并上报本科生院。

6、推免生本人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完成网上登录工作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和推荐学校须选择“武汉大学”,武汉大学代码为:10486。

五、特别提示

1、在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且影响推免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推免申请、评分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3、学习成绩、加分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获得推免资格者不得再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不予办理出国(境)深造或就业的各项手续,并签署承诺书。

5、因外出交流并取得所在高校(含境外)考试成绩的学生,须在提交推免申请前向各系教学主任申请成绩认定和学分课程兑换,未按期兑换学分的,视为放弃课程学分。

6、 推免工作计划时间和推荐名额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7、本细则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8、本办法自2021年9月开始执行。

附件: 2022推免申请表.doc

       承诺书.doc

       2020年学科竞赛评估项目.xlsx

     附件1:2018年武汉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名单.xls

    附件1:2019年武汉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项目名单.pdf

    附件1:武汉大学2020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名单.pdf

  附件1.武汉大学2021年大学生学科竞赛立项名单.xlsx

4556银河国际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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