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 组织机构
成立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三个综合考核小组:英语语言文学小组、翻译学小组、小语种小组,具体负责相应博士点的综合考核录取工作。
二、考核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招生方式
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录取指标为12人(其中非全日制拟招收1人;不含各类专项计划)。各类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以学校另行公布为准。
2020年度我院可以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二级学科博士点为翻译学(详见2020年武汉大学“少干计划”博士招生简章)。
2020年度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只通过普通招考进行招生,即不接收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考生。
2020年度我院各博招专业按照二级学科专业招生(不区分导师),考生录取入学后,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上岗导师名单详见招生目录。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学校今年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我院将通过材料审核的方式考察外语综合水平。
五、候选人确定标准
各综合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以《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中规定的5月27日前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对通过外语综合水平考察的考生进行综合评议评分。
综合评议评分标准分为四个部分:学术背景、科研成果、学业奖项、创新潜力。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评议结果,以二级学科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综合考核候选人。评分情况及及候选人入围名单将在外语学院主页上进行公布。
对口支援计划(含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计划)候选人由学校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
(一)时间:6月中旬,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
(二)形式:远程线上实施。
(三)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电子版,须个人签名);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学院将在中国留学网上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查验,验证结果界面须打印留存,并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学院将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严防“替考”,上述核验确认过程所有材料均须留存电子版备查。入学前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综合考核
(一).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环节通过网络远程方式,采用腾讯会议和腾讯qq的形式(以qq视频软件作为备用平台)进行。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硬件设施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的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一般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我院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严肃考纪考风,对复试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考核内容
主要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各综合考核专家组设置体现本学科特色的考核测试办法,对候选人进行充分综合考核,对学生学术道德、思想品质、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具体形式主要包括:
(1)学术写作
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综合考核小组要求,以所报考专业语种写一篇学术文章,写作时间6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语言能力测试
语言能力测试在综合考核环节中进行,测试语种为所报考专业语种,具体方式由各综合考核小组决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评估
考生必须向所报考专业的综合考核小组提交本人的学习与科研简历以及科研成果;准备10分钟的PPT报告,简要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和展望,重点展示攻博期间的学习与研究的设计与规划。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在综合考核时,我院将组织思想政治考核小组成员、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初录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跨一级学科考生的加试科目以面试的方式进行。
(6)各专业综合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 小组 |
考核科目 |
考核日期 |
考核时间 |
英语语言文学 |
笔试 |
6月18日 |
8:30-9:30 |
面试 |
10:00开始 |
翻译学 |
笔试 |
6月18日 |
下午1:30-2:30 |
面试 |
下午2:40开始 |
小语种 |
笔试 |
6月18日 |
9:00-10:00 |
面试 |
10:15开始 |
(三)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调剂
我院各博士招生专业均不接收调剂考生。
九、录取及奖学金
(一)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核算:学术写作30%,语言能力测试30%,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评估40%。
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录取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材料、工资关系等无需转入学校,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需将档案材料、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未转入者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时按毕业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在职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无法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录取。
我院2020年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即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各类专项计划除外)。
(四)学习方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五)学费及奖学金
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信息公开与公示
本院相关招生信息将在外语学院主页对外发布,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前公示内容包括:参加综合考核的所有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外语综合水平考察结果、综合考核成绩(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拟录取考生的拟录取专业、录取类别(定向与非定向)、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类型(普通招考、优秀人才、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等。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初录名单将上报学校。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初录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对初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处或外语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外语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4143邮箱:zhangwen3012@163.com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920
Email:wdyzjc@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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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