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4556银河国际2018-2019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启动。先将工作相关通知如下,请全体同学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一、机构设置
1、领导小组:黄宏发 马萧 孙 燕 王爱菊
2、评审小组:陈连平 左广明 江承志 章 剑 田 园 徐琼星
周 婷 刘 迪 刘 铮 孙 斐 刘 帅 陈 倩
3、评审小组办公室:学院30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3256
电子邮箱:362207429@qq.com
二、时间安排:
1. 9月20日至9月23日: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材料准备阶段
2. 9月24日中午12:30: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布置会
3. 9月24日晚前:各测评单位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Ø 测评小组由各班班长、学习委员及公开推选或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Ø 测评小组人数不少于本班人数的50%,班长为组长。
Ø 16级英专、17级英专分别为一个测评单位;18级英专、翻译为一个测评单位;其他专业按班级分别为一个测评单位。
4. 9月24日至9月26日:个人完成“4556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见附件2),并准备好附加证明材料:
Ø 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教务系统成绩单截图(带有姓名和学号);参加活动、获奖证明复印件;出版物及发表作品原件;通报表扬(拍照打印,圈出自己的名字);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Ø 综合素质测评表必须提供打印版,不接受手写。
Ø 综合素质测评表F3中某一项若有多项内容,应当将每一项标明序号。
Ø 每位同学提交材料的顺序从上至下为:素质综合测评表、成绩单、其它证明材料(排列顺序应与测评表填写顺序一致)
Ø 所有材料需统一用订书机装订(如有出版物和发表作品原件,则不需要订书机装订;将其放在材料最后,将所有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封面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专业和学号。)
5. 9月26日12:30前:将个人材料交至本测评小组负责人处。
6. 9月26日至9月27日:各测评小组进行测评小组内部审核并进行公示。审核步骤如下:
Ø 认真审核每位同学的自评分数,若有出入则在素质综合测评表上修改。
Ø 在素质综合测评表“审核人”处签名。
Ø 按要求填写“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登记表”(见附件3)。
Ø 在测评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
Ø 将测评单位所有材料按照素质综合测评F分从高至低的顺序装在一个大档案袋(手提袋)内,封面上写上测评单位名字。“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登记表”应放在所有同学材料的最上方。
7. 9月27日下午17:30前:测评小组将所有材料交至3019办公室。之后不再接受任何同学任何理由的补交材料。
二、其它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
1. 全院所有在籍学生(2019级除外)均须参加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按“4556银河国际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见附件1)填写“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表”(见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测评小组。
2. 必修课和专业指定选修课缺少成绩的同学,须将所缺课程按照0分计入B1。
3. 现正出国交流的学生须参与此次素质综合测评工作,请班长务必通知到每位同学。
4. 上一学年度《本科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成绩均合格者,且基本素质测评F1和课程学习成绩评分F2均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的同学可以参评奖学金。若测评单位人数乘以50%的结果为小数,则取整数部分的数字。(如测评单位59人,59*50%=29.5,则前29名同学有参评资格。)
5. 学习成绩在测评单位前10%且具有奖学金评选资格的同学,必须获得奖学金。若测评单位人数乘以10%的结果为小数,则取整数部分计算。(如测评单位人数35人,35×10%=3.5,则前3名同学必须获得奖学金。)
6. 测评小组负责基本素质的评分,并核算所有参评人员的总得分及加分是否属实。测评小组成员均需在综合素质初步评定结果表上签名,原则上尊重本测评小组的评定结果。
7. 各测评单位的“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登记表”必须经班级导师认可和签名,否则学院不予认可。
8.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评选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4556银河国际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docx
附件2:4556银河国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docx
附件3:本科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登记表.docx
4556银河国际本科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